廚餘廢棄物清運
廚餘:指由家戶、公共場所、其他產生源所拋棄之生、熟食物及其殘渣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有機性一般廢棄物。其處理方式包括:
(1)堆肥:指將廚餘回收後經生物醱酵作用轉化成安定之腐植質或土壤改良劑之處理方法。
(2)養豬:指將廚餘回收後送至養豬場或標售,經高溫蒸煮後作為養豬飼料之處理方法。
(3)其他:非採上述二種方法處理之廚餘回收再利用數量,例如:製成家禽飼料、厭氧發酵等